職業病防治規定
公司為員工創造安全健康之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很多的措施來保障勞動者獲得必要的職業衛生保護。同時也要求員工遵守公司有關規定:、《車間安全生產制度》、《工廠培訓制度》等制度和規定,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
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公司現補充規定如下:
1.新員工進廠和所有員工都必須進行工廠三級(工廠、車間、崗位)培訓,每級培訓時都必須告知員工崗位職業危害(接觸噪音、化學品、粉塵等),要求遵守有關規定和在有職業危害場所工作必須正確使用個人職業防護用品,員工必須簽名確認。
2.在有職業危害場所工作需要正確使用相應的個人職業防護用品,所有領用個人防護用品時,都必須簽名:
。高噪音場所 :佩戴耳塞或口罩
。有粉塵等場所 :必須佩戴口罩/防護眼鏡
3.工廠要求長期接觸職業危害員工進行在崗期間之職業健康檢查,員工必須參與.
4.上班時間,必須保持排氣扇開啟,使空氣流通,保證車間空氣清新.
5.對違反有關制度或規定者,第一次違反需要接受教育和書面警告,再次違反將被最后一次書面警告,第三次違反將被終止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