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 | |
5.1 中國環境法規 | |
5.2 最佳運作指引: ü 建立最新的環境保護制度。 ü 取得有效的排污許可證。 ü 繳納超標準排污費。 ü 取得年度空氣質量和噪聲監測合格報告。 ü 備有完整的、易懂的物質安全資料表。 ü 危險品專人專倉管理。 ü 危險品儲存區備有完好的消防安全設施。 ü 危險品儲存區與生產區隔離并設有排氣裝置/頂棚/二層防護/防靜電設施。 ü 危險品生產、儲存區域張貼急救電話和設置報警系統。 ü 新老工人接收周期性職業病防治培訓/工人正確使用防護品。 ü 設置危險品廢物識別標志。 ü 危險廢料分類存放。 ü 危險廢料由專業人員管理。 ü 建立合法的危險廢料回收制度。 ü 不向水體傾倒有毒害的廢液、廢渣。 ü 有毒害的工作場所設有通風、吸塵和凈化裝置。 ü 科學合理的室內空氣調節系統。 | |
5.3 典型違規: ü 未建立書面的環境制度。 ü 未申請空氣和噪聲的年度質量監測。 ü 有毒害作業區未安裝排氣系統。 ü 危險品儲存時與易燃物料混放。 ü 危險品儲存區未設置二層保護裝置。 ü 化學品分裝容器未張貼安全標簽。 ü 無完整的物質安全資料表。 ü 危險化學品(空)桶貯存于生產區或室外露天放置。 ü 使用鐵制工具啟封鐵制化學品桶。 ü 垃圾貯存于室外/垃圾場無頂棚。 ü 噪聲監測文件顯示噪聲超標(超過85dB)。 ü 廢物回收程序不合法。 ü 未取得《排污許可證》。 ü 柴油罐區無消防安全標示/無正確添加程序。 | |
安全 | |
6.1 中國安全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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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最佳運作指引 ü 特種作業人員取得資格證書。 ü 危險品儲存區與生活區保持安全距離。 ü 專人管理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 ü 勞動合同載明從業人員的勞動安全、職業病危害的事項/須辦理工傷保險。 ü 完備的消防、安全設施和標志,并定期檢修。 ü 無“三合一”建筑。 ü 危險品場所無明火作業。 ü 電器設備安國際敷設。 ü 消防栓和消防通道區域暢通無阻。 ü 生產樓層設有足夠的安全出口。 ü 丙類生產庫房滅火器的數量為:廠房每80平方米一個,庫房每100平方米一個。 ü 設置消防栓的場所其滅火器的數量可適度減少。 ü 合理安裝手提式滅火器(安裝高度應保持滅火器底部離地面高度高于15CM而頂部離地面低于150cm)。 ü 電氣線路無裸露無駁接無懸垂/高壓電氣設備設有安全遮攔和安全警示。 ü 接近地面的轉輪/轉軸/皮帶輪裝置保護罩。 ü 發放噪音/強光/輻射熱和火花飛濺/碎片/刨屑的場所操作工人使用護耳器、防護眼鏡、面具和帽盔。 ü 提供軟墊給長久站立工作的工人使用。 ü 車間設備和工作臺安全布置。 ü 同一處滅火器設置點的數量不超過5個。 ü 倉庫內不使用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 ü 庫房內不使用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 ü 庫房的敷設電線使用絕緣套管。 ü 庫房不設移動照明燈管,照明燈下不堆放易燃物料,且與物料間至少保持0.5米的豎直高度。 ü 庫房不使用碘鎢燈和超60W的白熾燈。 ü 庫房不設立辦公室、休息室。 ü 倉庫物料分類存放、整齊有序。 ü 危險化學品儲存區域設有完備的急救系統。 ü 危險化學品場所與明火保持10米以上的距離,不在陽光下搬運和暴曬。 | |
6.3 常見違規 | |
ü 登高梯無安全扶手。 ü 配電柜(箱)和用電開關無用途標示。 ü 特種作業操作證未定期復審。 ü 生活區與生產區未隔離。 ü 安全出口燈無法正常工作。 ü 電梯未年審。 ü 配電柜(箱)下被堵塞。 ü 消防栓被損壞。 ü 公共場所未張貼應急電話號碼。 ü 急救系統無藥品清單或未設立急救人員。 ü 烘線機無有效的隔熱保護罩。 ü 未張貼疏散平面圖。 ü 消防設施未定期檢修。 ü 消防器材數量不足或分布不當。 ü 無火災警鈴、應急指示燈或灑水滅火系統。 ü 滅火器失效。 ü 無定期舉辦逃生訓練(即消防演習)。 ü 逃生走道無疏散指引箭頭標示。 ü 兩層以上廠房只有一個逃生樓梯。 ü 工作時間內逃生出口門閉鎖。 ü 危險化學品與易燃物料混放。 ü 梯口無照明燈和應急指示燈。 ü 載貨電梯未使用時梯門被打開。 ü 帶皮帶輪的機器無有效的保護罩。 | |
衛生 | |
7.1 衛生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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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最佳運作指引 ü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就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上訂立協議。 ü 生產場所備有急救藥品箱。 ü 工廠診所聘用經注冊的執業醫師。 ü 用人單位免費為從事有職業危害的勞動者定期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ü 用人單位定期提供免費適用的防護用品給工人。 ü 用人單位安排未成年工進行周期健康檢查。 ü 廚房的生熟食分開存放。/餐具定期消毒/有效的防塵防蟲防鼠措施/與有毒害場所保持安全距離/廚工穿戴衛生工作服作業。 ü 廚工定期接受健康體檢。 ü 廚房取得有效的衛生許可證。 ü 在有毒害的工作區外設立膳食和飲用水。 ü 足夠的浴室/廁所/更衣室/休息室等輔助設施。 ü 粉塵、液體等毒害物質的場所保持地面平整并有沖洗設施和排水系統。 ü 勞動者使用必備的防護用品或工作服。 ü 在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場所提供洗眼水和洗眼池。 ü 工作場所附近設有數量足夠的公共衛生間。 | |
7.3 常見違規 ü 樓層衛生間和浴室數量與使用人數不成比例。 ü 男女未分層居住。 ü 宿舍通風不良。 ü 工人居住面積狹窄。 ü 生活區未提供方便的飲用水。 ü 宿舍陰暗潮濕。 ü 房號內未提供可上鎖的私人物品柜。 ü 有毒害場所放置個人飲用水杯。 ü 衛生間未提供免費紙巾。 ü 衛生隔間無帶蓋垃圾桶。 ü 廁所無沖水系統。 ü 衛生間的洗手臺未提供肥皂或洗手液。 ü 廚房食品未離開地面儲存。 ü 熟食未加蓋儲存。 ü 生活區的下水道敞開。 ü 提供劣質飯菜給工人。 ü 食品倉中食品未離墻放置。 ü 食品倉通風不良/無防潮措施/墻壁發霉。 ü 餐廳未使用專門的食品倉。 ü 廚房未使用專門的食品倉。 ü 廚房未使用保鮮柜/消毒柜。 ü 廚房無除蠅和滅鼠措施。 ü 廚工無專用的洗手池。 ü 廚工上崗時未取得有效的健康證。 ü 廚工作業時未穿戴衛生工作服。 ü 診所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ü 診所醫生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 ü 診所無空調/病床無隔簾。 ü 診所無洗手臺和免費提供飲用水。 ü 診所醫用垃圾無合法的回收程序。 ü 生活區衛生狀況差。 |